关于土地承包确权由谁确权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两个阶段和四种不同的情况,下面我将详细为您解释:
一、登记确权阶段
在这个阶段,确权主要是由国家统一进行,具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负责。如果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您可以这样处理:
登记错误:如果您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登记簿上的记载有误,比如证上写的和实际承包的土地不一样,您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更正申请,让他们帮忙改正。
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您已经登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拿到土地,这种情况您不能直接去法院打官司。您应该先找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坚持诉讼,法院可能会因为这不属于其管辖范围而驳回起诉。
二、权属争议阶段
在这个阶段,主要处理的是“一地二包”(同一块地给了两家承包)或“权属纠纷”(前后两个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属争议)等问题。这类争议不属于行政纠纷,而是属于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因此,政府不能直接确权,而是应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请求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调解。
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也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合同的效力来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确权的具体主体和程序会根据不同阶段和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惑,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