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办退休时社保已交16年,再补交可以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您目前已经缴费16年,已经超过了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
对于您是否可以选择再补交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的个人情况和意愿。从政策层面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您参保缴费。而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那么在缴满15年后,是否继续缴费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有一个重要原则,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的养老金相对就会越多。因此,即使您已经满足了最低缴费年限,但如果条件允许,继续缴费仍然是有益的。
另外,如果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发现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那么您有几种选择: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是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显然,这些情况都不适用于您,因为您已经缴费超过了15年。
综上所述,您目前已经满足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是否选择继续补交取决于您的个人情况和意愿。但无论如何,继续缴费都有可能增加您未来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