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额较小不移送审查起诉的,条规-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6-21 刑事辩护

关于受贿金额较小不移送审查起诉的条规,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结论前置

对于涉嫌行贿等犯罪的非监察对象,如果情节较轻,经审批可以不予移送起诉,而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等方式处置。

详细分析

  1. 适用对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七条,该条规的适用对象为涉嫌行贿等犯罪的非监察对象,即除公职人员以外的行贿人。
    • 如果行贿人是公职人员,情节较轻,经审批不予移送起诉的,则按程序对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
  2. 情节认定:

    • 情节较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性质、手段、后果、时间节点、认罪悔罪态度等具体情况。
    •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犯罪较轻”是指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3. 特殊情形:

    • 如果行贿人系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贿等情况不得已行贿,且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则不应移送起诉。
  4. 政策把握:

    • 实践中,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对于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等情形,要坚决予以查处,不能擅自以“情节较轻”为由,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审批程序:

    • 对拟不予移送起诉的行贿犯罪案件,要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6. 处置方式:

    • 对于情节较轻不予移送起诉的行贿人,应当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等方式处置。
    •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综上所述,受贿金额较小且情节较轻时,经审批可以不予移送审查起诉,而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这一规定旨在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又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