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扣公积金并不是完全由个人来承担的,而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具体来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职工在职期间,单位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并与单位应缴存的部分一同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因此,补扣公积金时,既需要单位补缴其应缴存的部分,也需要个人补缴其应缴存但之前可能未足额缴存的部分。
如果职工已经离职,单位无法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那么职工可以选择将个人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交给原单位,由单位统一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或者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个人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专户内。
总的来说,补扣公积金并不是完全由个人来承担,而是需要单位和个人共同配合完成。如果单位要求你补缴个人少缴存的公积金部分,你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补缴,以确保你的公积金账户正常状态以及提取、贷款和其他业务的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