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不干了,用人单位压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试用期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即时结清工资,而不能压后一个月发放。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即时结清工资。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