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所在地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管辖权。具体来说: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民事诉讼法律,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在民间借贷中,当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一方。因此,出借人所在地在这种情况下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有权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如果借款人作为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则也可以由出借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全面考虑:虽然出借人所在地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管辖权,但实际情况中,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管辖权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案情、借贷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所在地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具有管辖权。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管辖权问题,建议详细梳理借贷合同等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