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灵活就业缴纳十五年社保还没退休人员突然死亡的情况,其社保相关权益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养老保险处理: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个人缴费部分会计入个人账户,这部分资金属于个人所有,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出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遗属还可以根据当地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丧葬补助金旨在帮助家属支付丧葬费用,抚恤金则是对遗属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处理:
- 个人账户余额处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时,其个人账户也会有一定的余额。参保人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购买药品,也可按当地规定一次性支取现金。
- 未报销费用处理:如果参保人去世前还有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家属可以按照当地医保报销政策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病历、发票等),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其他注意事项:
- 在处理上述事宜时,需携带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家属本人的身份证、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己负责处理相关手续和申请退款等事宜,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操作流程。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未交满15年去世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同时家属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同样可由家属继承。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请遵循当地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