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际上有两种制度可以选择,并不存在是单一的“职工社保”或“居民社保”的说法。
首先,多数灵活就业人员会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种方式下,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缴费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也非常灵活,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等方式进行。
其次,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种方式适用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各地标准有所不同,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非常灵活。
总的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参保方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既可以选择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可以选择适合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并确保按时缴费,以便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