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适用工伤保险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在公务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围,以保障其依法依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具体来说,各级机关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编制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是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纳入该单位的部门年度预算安排解决。在公务员发生工伤后,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等,都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已有半数省份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在积极研究和完善相关制度,以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将更多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综上所述,公务员是适用工伤保险法的,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机关单位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以确保其工伤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