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从用人单位转出的申请流程,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线下或线上办理。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
一、线下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需要正反面复印件1份。
- 调档函原件:如果计划转至的机构为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则不需要提供调档函。
- 其他证明材料:如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2. 提交材料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办理窗口,例如合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
3. 核验材料
- 窗口工作人员会现场核验您的身份证原件,并审核调档函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 审核通过后,会留存调档函原件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审核不通过,会当场告知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4. 等待办理结果
- 办理时限通常为15个工作日。
- 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EMS收到转出的档案。
二、线上办理流程
1. 进入办理平台
-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或个人移动端应用(如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进行办理。
2. 选择办理事项
- 在政务服务大厅或移动端应用中选择“流动人员档案转出”事项。
3. 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材料
- 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图片或扫描件、调档函图片或扫描件(如需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 提交申请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 如果信息录入不完整,系统会提示您补充完整信息。
5. 等待机构审核
-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 您可以通过查询历史申报功能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
6. 接收办理结果通知
注意事项
- 在办理档案转出前,请确保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 如果您有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应先将其迁出和转出。
- 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应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办理机构或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