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了单位说上报单位不认可”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以下建议:
首先,工伤认定是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它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说明不认可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反驳工伤认定结论。如果单位只是口头表示不认可,却未能提供实质证据,那么这通常不会对工伤认定结论的效力产生影响。
接下来,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单位举证:要求单位明确说明不认可工伤认定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如果单位认为您并非在工作时间受伤,那么它需要拿出能证明您当时不在工作岗位的证据。
职工收集证据:作为职工,您也需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证实受伤情况)、同事证言(从旁证明受伤经过)以及工作记录等。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请特别留意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任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有权依据工伤认定结论去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伤残津贴等。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作为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