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外县的人欠钱不还在哪起诉”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有一定的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但这一选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
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
- 如果您与欠款人在借条、借款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约定了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您应当向该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这一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且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无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
- 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住所地通常指的是欠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果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那么您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地则根据借贷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那么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这通常指的是出借人所在地,即您作为债权人的所在地。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您与欠款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多个地点,且这些地点都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但您不确定应该选择哪个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法院的立案庭,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
综上所述,对于外县的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您应当首先查看借条、借款合同等文件中是否有约定管辖法院。如果有约定,则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出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