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规定-周雪林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行政纠纷

行政协议的规定主要涉及行政协议的定义、主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行政协议的定义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其“行政”性体现在主体的特定性和内容的行政性上,旨在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目标。

二、行政协议的主体

  1. 行政机关(行政主体):

    • 内涵: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等),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高校在学位授予等方面)。
    • 地位及作用:在行政协议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发起协议的订立,提出主要条款,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拥有行政优益权,可依法单方面变更、解除协议,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指挥。但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且基于公共利益的正当理由。
  2. 行政相对人:

    • 内涵:与行政机关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或其他组织。
    • 地位及作用:虽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但享有按协议约定获取利益的权利,并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义务。同时,需履行自身义务,接受监督和管理,保障协议顺利履行。

三、行政协议的内容

行政协议的内容应全面、明确,涵盖多个方面,以确保双方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具体包括:

  1. 主体条款: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主体的明确性和可识别性。

  2. 标的条款:清晰界定协议对象,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等。对标的的描述应具体、准确,包括位置、范围、数量、质量标准等关键要素。

  3. 权利义务条款:

    • 行政机关权利义务:包括对协议履行的监督检查权、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权利等;同时需提供政策支持、协助办理审批手续、按约定支付款项等。
    • 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包括要求行政机关按约定履行义务、获得补偿或报酬、在行政机关违法违约时寻求救济等;同时需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提供服务、定期报告经营情况等。
  4. 履行条款:

    • 履行期限:明确协议履行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或各阶段的时间节点。
    • 履行地点:具体指明协议履行的地理位置,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协议尤为重要。
    • 履行方式:详细说明双方如何履行义务,包括支付方式、交付方式等。
  5. 变更与解除条款:

    • 变更条件:规定协议可变更的情形,如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并明确变更程序和补偿机制。
    • 解除条件:约定协议解除的情形,包括协商解除、严重违约解除、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等,同时明确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6. 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以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7. 争议解决条款:

    • 协商:鼓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规定协商的期限和方式。
    • 诉讼或仲裁:明确若协商不成,可选择行政诉讼或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并指明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8. 其他条款: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需求进行约定,可能包括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

四、行政协议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第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协议。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涉及行政协议的诉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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