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怎么撤诉-王海娟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撤诉的核心结论是: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撤诉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即可撤诉。以下是具体说明:

  1. 撤诉的时间节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申请人需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撤诉申请。若裁决已作出,则无法撤诉,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解决争议。

  2. 撤诉的流程

    • 提交书面申请:需向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明确写明撤诉原因及请求。
    • 仲裁机构审查:仲裁委员会会审查撤诉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损害他人权益等,通常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
    • 结果通知:若同意撤诉,仲裁程序终止,仲裁委员会会出具《终止仲裁审理决定书》;若不同意,会书面说明理由,案件继续审理。
  3. 撤诉的后果

    • 程序终结:撤诉后,原仲裁申请视为未提出,双方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 再次申请限制:若撤诉后无新事实或理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 费用承担:撤诉可能需承担部分仲裁费用(如已预缴),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4. 注意事项

    • 撤诉需自愿:若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撤诉可能被撤销,案件恢复审理。
    • 书面形式要求:撤诉申请必须书面提交,口头撤诉无效。
    • 与对方协商:撤诉前建议与用人单位沟通,避免因撤诉导致权益受损(如未签书面和解协议)。

建议:撤诉前务必评估争议解决进度、证据充分性及撤诉后果。若需进一步分析案情或协助起草撤诉申请,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