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王春望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主要包括承包人因承包建设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具体涵盖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税金等。以下是对这一范围的详细解释:

  1. 人工费:这是指承包人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人工费是承包人因施工而实际支出的重要费用之一。

  2. 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这些材料是建设工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费用也属于承包人优先受偿的范围。

  3. 施工机具使用费:这包括施工机械以及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承包人因施工需要而租赁或购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等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也是承包人实际支出的重要部分,应纳入优先受偿的范围。

  4.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以及其他费用。这些费用虽然不直接构成工程实体,但却是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因此也应纳入优先受偿的范围。

  5. 利润:利润是承包人完成工程后所获得的收益,是其投入资本和劳动的回报。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利润也是承包人应得的一部分。

  6. 规费: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是承包人必须承担的法定费用,也应纳入优先受偿的范围。

  7. 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费用是承包人因施工而产生的法定税负,同样应纳入优先受偿的范围。

在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建设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等其他费用。
  •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通常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应在该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
  • 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承包人应确保所主张的费用真实、合理且与工程相关,避免虚报、冒领等不当行为。

如有任何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