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更换法人,即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及实践,为您详细梳理的变更手续及所需材料:
一、变更流程
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同意:
- 在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需先获得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的审查同意。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
- 社会团体应当自会议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申请材料。
网上预审:
- 网上预审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开展离任审计:
- 预审通过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团体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审计后处理:
- 如审计发现问题,社会团体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网上填报。整改方案需严格对照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 如审计未发现问题,则无需进行网上填报整改方案。
再次网上预审:
- 整改方案(如需)提交后,再次进行网上预审,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预审通过的,方可打印相关材料。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社会团体应及时打印网上申请材料,并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审查和决定:
- 社会团体须携带网上申请材料原件一份,以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对于符合条件的,民政部现场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变更的,发给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所需材料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申请书内容需载明变更的理由、必要性以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情况,前、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登记表,并附相关审批文件(如公务人员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兼职;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领导人员,参照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或离任审计报告:
- 验资报告书用于确认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离任审计报告则是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注意事项
- 新任法定代表人需确保征信没问题,且没有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 社会团体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 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或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