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卖药属于哪个部门管-孙大庆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医疗纠纷

无证行医卖药的行为主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监管,具体分析如下:

  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健委)的监管职责: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行医卖药,均属于无证行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查处,包括调查取证、依据违法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行医工具和药品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吊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证书。
    •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也明确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

    • 在无证行医案件中,若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销售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如销售假药、劣药或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 例如,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相关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根据货值金额进行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停产停业、禁止从业等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建议:

  • 对于公众而言,若发现有无证行医卖药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医疗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 若您或他人因无证行医卖药行为受到损害,建议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药品包装、交易凭证等,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无证行医卖药者将面临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行医工具和药品、吊销执业证书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