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销售食品怎么处罚-姚建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侵权纠纷

不按规定销售食品的处罚方式需结合具体违法情形确定,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处罚规定:

  1. 若违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规定

    • 处罚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等情形。
    • 处罚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 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处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情形。
    • 处罚方式:除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外,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3. 若销售过期食品

    • 处罚依据:同样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因为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范畴。
    • 处罚方式: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处罚一致,即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4. 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 处罚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处罚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5. 若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处罚依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情形。
    • 处罚方式: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果你有具体的销售食品违规情况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