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什么时候签-樊凤丽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认罪认罚什么时候签”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情况下,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关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间,这通常发生在案件的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但具体时机需根据案件进展和司法机关的安排来确定。

一、侦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那么侦查机关可能会在此时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并询问其是否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这一阶段并非必须签署,具体还需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机关的判断。

二、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是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更为常见的时机。当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那么检察机关会要求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将具结书随案卷一并移送至法院。

三、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之前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同意法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那么法院也可以要求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判决中予以从宽处理。

四、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注意事项

  1. 自愿性: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愿行为,任何强迫或诱导签署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2. 真实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

  3. 程序选择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程序具有选择权。即使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也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4. 从宽处理: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但具体从宽幅度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来确定。

五、实例说明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为例,王五等人在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调解工作,王五等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施工方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向施工方赔礼道歉。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要求王五等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提起公诉时提出了宣告缓刑的量刑建议。

综上所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案件进展和司法机关的安排来确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并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后,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