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仅购买三险通常不合法,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说明: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的地区除外)和住房公积金(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未明确纳入“社保”,但实践中常与社保一并要求)。若公司仅购买三险(如养老、医疗、工伤),未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或未缴公积金),则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从地区政策差异角度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阶段性政策调整(如疫情期间允许缓缴部分险种),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企业申请、政府批准、限期补缴等)。若公司未履行申请程序或超出缓缴期限,仍仅缴纳三险,则仍属违法。此外,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用工地政策不同(如跨省用工),需以实际用工地政策为准,否则可能因未按属地规定缴纳而被处罚。
从员工权益保护角度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除可要求补缴外,还可能因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等待遇。若公司以“自愿放弃社保”为由要求员工签署协议,此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员工仍可主张权益。若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若你所在公司仅购买三险,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社保局(12333)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