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单位不给请育儿假怎么办”的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政策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通知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针对您单位表示“目前还没有这个假期,没法执行”的情况,这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作为执行主体,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工作和休假,确保职工享受相关假期。
如果您的单位仍然拒绝给予育儿假,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单位协商:
向相关部门投诉:
寻求法律援助:
了解并利用其他资源: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育儿假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尊重和保障。如果您的单位拒绝给予育儿假,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