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尹红兵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试用期合同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单独签订,需与正式劳动合同合并签署,且试用期条款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以下是具体说明和操作建议:

一、试用期合同必须与正式劳动合同合并签署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仅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单独约定试用期。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该合同会被视为正式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操作建议:

  1.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需符合法定上限);
  2. 避免单独签署“试用期协议”或“试用期合同”,防止法律风险。

二、试用期期限需符合法定上限

试用期长度由劳动合同期限决定,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1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2个月;
  3. 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注意: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2. 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3. 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示例:若正式工资为8000元/月,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6400元/月(8000×80%),且需同时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条件(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1. 需在试用期内提出;
  2. 需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3. 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考核不合格、严重违纪等);
  4. 需履行法定程序(如通知工会、出具解除证明等)。

劳动者解除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说明理由。

五、操作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合同条款明确化:在劳动合同中单独列明试用期条款,包括期限、工资、考核标准等;
  2. 避免违法约定:不约定超长试用期、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不重复约定试用期;
  3. 保留证据:用人单位需保留录用条件、考核记录等证据,防止纠纷时举证不能;
  4. 及时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或解除合同,避免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总结:试用期合同需与正式劳动合同合并签署,期限、工资、解除条件均需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谨慎操作,避免因违法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也需了解自身权利,防止权益受损。如有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