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和驳回上诉请求的区别-赵政阔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行政纠纷

“驳回上诉”与“驳回上诉请求”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处理对象和法律后果上。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1. 驳回上诉:

    • 定义:驳回上诉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上均无错误,因此决定维持原判,并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 法律后果:一旦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必须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若上诉人仍不服,通常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等救济途径来寻求法律帮助,但再审的启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 示例:假设甲因合同纠纷将乙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无误,遂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此时,乙必须履行一审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 驳回上诉请求:

    • 定义:驳回上诉请求则更侧重于对上诉人具体请求的否定。它可能发生在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某些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或者这些请求超出了原审的审理范围,因此决定不予以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驳回上诉请求”这一表述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更可能使用“驳回上诉”或“部分驳回上诉请求”等表述来明确其裁决内容。不过,从广义上理解,驳回上诉请求可以视为对上诉人上诉内容中特定请求的否定。
    • 法律后果:若二审法院仅驳回上诉人的部分上诉请求,则意味着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部分内容上被维持,而在其他内容上可能被修改或撤销。上诉人需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决来履行相应的义务或享受相应的权利。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即实质上的驳回上诉),则法律后果与上述驳回上诉相同。
    • 示例:继续以甲和乙的合同纠纷为例,假设乙在上诉中提出了多项请求,包括要求改判合同无效、要求甲赔偿损失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但甲应赔偿乙部分损失。此时,二审法院可能驳回乙关于改判合同无效的请求,而支持其关于赔偿损失的部分请求。这可以视为对乙上诉请求的部分驳回。

总结与建议:

  • 在理解这两个概念时,关键在于区分它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驳回上诉”是针对整个上诉案件的裁决,而“驳回上诉请求”则更侧重于对上诉人具体请求的否定。
  • 若您作为上诉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仔细研读二审法院的裁决书,明确其裁决内容,并根据裁决结果来决定后续的法律行动。
  • 若您对二审法院的裁决有异议,且符合再审的启动条件,可以考虑申请再审来寻求法律救济。但请注意,再审的启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且并非所有案件都能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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