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串通没有的债务怎么处理-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婚姻家庭

若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串通虚构债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法院通常也不会将此类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 提出异议并举证
    在诉讼过程中,若对方主张存在某笔债务,您需明确提出异议,并围绕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举证。例如:

    • 证明债务未实际发生(如无转账记录、借条存在瑕疵);
    • 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资金流向与家庭无关);
    • 证明对方与债权人存在串通行为(如虚假诉讼、伪造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债共签”或“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债务明显超出家庭合理支出范围,且您未签字或事后未认可,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2.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若您难以自行获取关键证据(如对方与债权人的资金往来记录),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要求调取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债务的虚构性或非共同性。

  3. 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若对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诈骗罪。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刑事处理。即使未构成犯罪,对方也可能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院罚款、拘留。

  4. 分割财产时主张多分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主张多分,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虚构债务属于变相转移财产,法院可能据此调整分割比例。

实务建议:

  • 保留所有与债务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 在诉讼中明确要求法院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避免模糊处理;
  • 若怀疑虚假诉讼,可申请对债务形成时间、资金流向等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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