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怎么申请陈述和申辩-马建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行政纠纷

若因违停收到处罚通知,您有权申请陈述和申辩,具体流程和要点如下:

  1. 明确申请时限与方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您需在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辩(部分地区可能缩短至15日或30日,以告知单标注为准)。申请方式包括:

    • 书面申请: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陈述申辩书》(需签字并按手印),附上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停车凭证等);
    • 线上申请:部分城市支持通过交警APP、政务服务平台或指定网站提交电子材料;
    • 口头申辩:直接前往交警部门窗口陈述,但建议同步提交书面材料以确保留痕。
  2. 陈述申辩的核心内容
    需围绕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或处罚程序违法展开,例如:

    • 事实错误:证明车辆未停在禁停区域(如标线模糊、导航误判)、已设置临时停车标志、被其他车辆遮挡导致误停等;
    • 程序违法:处罚主体无权(如非交警贴单)、未依法告知权利、证据采集违法(如偷拍未公示设备)等;
    • 特殊情形:紧急避险(如突发疾病送医)、执行公务(如警车、救护车执行任务)、车辆故障无法移动等。
      提示:仅以“不知情”“未看见标志”等主观理由申辩,通常难以被采纳。
  3. 证据收集与提交
    关键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例如:

    • 现场照片/视频:显示停车位置、标志标线、周边环境(如无禁停标志、允许临时停车提示);
    • 证人证言:目击者书面说明(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官方文件:如施工路段临时调整停车规定的公告、小区物业出具的停车许可证明;
    • 技术证据:行车记录仪视频、导航截图(证明停车时未显示禁停信息)。
      注意:证据需与申辩理由直接相关,避免提交无关材料。
  4. 后续处理流程

    • 交警部门需在收到申辩后15日内复核,并书面答复是否采纳;
    • 若采纳,可能撤销处罚或减轻处罚(如罚款减半);
    • 若不采纳,您可进一步申请行政复议(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或同级政府)或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申辩是您的法定权利,但需理性行使。若对处罚结果仍有异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复议或诉讼时效。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