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发票怎么开-张鑫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经济纠纷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况下,发票的开具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若诉讼费由法院直接退还原告,再由被告向原告支付
    此时原告需先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法院会开具“诉讼费退费票据”(通常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原告收到退款后,若需向被告开具发票,需根据实际收款性质处理:

    • 若原告为个人:个人无需开具发票,但需保留法院退费票据作为收款凭证。
    • 若原告为企业:企业需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即诉讼费金额)向被告开具“普通发票”,税目可选择“其他收入”或根据具体业务性质确定,并备注“诉讼费退还”。
  2. 若法院直接裁定由被告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即原告无需垫付)
    此时被告需直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法院会向被告开具“诉讼费缴纳票据”。原告无需参与发票开具流程,被告凭法院票据即可作为费用支出凭证。

    • 若被告为企业且需税前扣除:法院票据通常可作为合法凭证,无需原告额外开具发票。
    • 若被告要求原告开具发票(如为内部报销流程):原告可按实际未收款情况开具“零税率发票”或拒绝开具(因原告未实际收到款项)。

关键提醒:

  • 诉讼费发票的开具需以实际资金流向为依据,避免虚开发票或重复入账。
  • 若涉及跨境支付或特殊税目,建议提前咨询税务机关或向我进一步确认操作细节。

如有其他细节需补充(如诉讼费性质、原被告主体类型等),可随时告知,我会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