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面对“都6年了才来仲裁我”的情况,您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性是一个关键因素,但具体是否受理还需看仲裁请求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以下是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性
一般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时效:
- 如果仲裁请求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6年后才来仲裁的可能情况
仲裁请求不涉及劳动报酬:
- 如果仲裁请求不涉及劳动报酬,且没有特殊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那么6年后才来仲裁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
仲裁请求涉及劳动报酬:
- 如果仲裁请求涉及劳动报酬,且劳动关系仍然存续,那么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 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但劳动者在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了仲裁申请(尽管实际可能是在终止多年后才意识到需要仲裁),且能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如不知情、被欺诈等),仲裁机构可能会考虑受理。但6年后才来仲裁,且没有特殊理由,很可能被视为超过时效。
存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
- 如果在这6年间,存在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延长。但这种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三、建议与措施
了解具体情况:
- 首先,您需要了解对方仲裁请求的具体内容、性质以及是否涉及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
评估时效性:
- 根据上述时效性规定,评估对方的仲裁请求是否已经超过时效。如果已经超过,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和理由,在仲裁过程中提出时效抗辩。
积极应对仲裁:
- 无论对方的仲裁请求是否超过时效,您都应该积极应对仲裁程序,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
- 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的时效性或其他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和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最后,面对劳动仲裁问题,时效性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仲裁请求的性质、是否存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因此,建议您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积极应对仲裁程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