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中,若要对医院病历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质证:
一、病历书写规范性方面
记载不清或不全:
- 检查病历是否存在书写潦草、难以辨认的情况,这可能导致关键信息无法准确解读。
- 确认病历中是否有临时变更手术术式但缺乏告知、缺失抢救记录、缺失输血三联单或特殊器具条形码等可溯源凭证或标识的情况。
记载错误:
- 仔细核对病历中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时间等,确认是否存在记载错误。
- 检查病历中是否有将左右患肢写错等明显错误,这些错误可能直接影响对医疗行为的判断。
未按规范添加或修改内容:
- 审查病历中的添加或修改内容是否符合规范,如手术同意书中添加的内容是否与患方签字时的情况相符。
- 确认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范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对病历进行了修改,并保留了修改痕迹。
二、病历内容真实性方面
涂改与伪造:
- 若病历存在涂改,要求医疗机构对涂改部分作出合理解释。若医疗机构无法解释或解释不合理,可质疑其真实性。
- 对于疑似伪造的病历,如患者姓名、性别、时间等关键信息被篡改,可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原始记录或相关证据进行比对。
病历丢失或缺失:
- 若病历部分或全部丢失,要求医疗机构说明丢失原因,并评估其对案件事实判定的影响。
- 在病历缺失的情况下,可结合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来还原医疗过程,但需注意这些资料或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电子病历真实性方面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
- 确认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是否达到5级及以上,因为只有达到这个级别的系统才具有修改留痕及电子签名功能,能够完整保留访问、制作、修改等信息。
- 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较低,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纸质病历作为补充证据。
电子病历内容真实性:
- 审查电子病历中的修改痕迹,确认修改是否符合规范,如修改时间、修改内容、修改目的等。
- 结合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对电子病历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判断。若存在改动且无法合理解释,可质疑其真实性。
四、综合评判与举证责任
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 在质证过程中,要综合考量病历的书写规范性、内容真实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等多种因素,对病历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评估。
举证责任分配:
- 若患方对病历真实性提出质疑,医疗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涂改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或无法提供原始记录进行比对,应承担不利后果。
五、寻求专业鉴定与法律支持
专业鉴定:
- 若病历争议无法通过质证解决,可考虑寻求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病历评估。但需注意,实践中能够且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进行病历评估的鉴定机构较少,且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法律支持:
- 在质证过程中,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获取法律支持和建议。他们可以帮助你分析病历的真实性问题,提供质证策略和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对医院病历的真实性不予认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质证和评估。在质证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病历资料、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要积极寻求专业鉴定和法律支持,以确保质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