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赔偿或经济补偿的计算需根据解除原因、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过错情况,分情形处理。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因以下原因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程序合法、依据充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赔偿金):
劳动者过错解除(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如盗窃、旷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非过错性解除(需支付补偿):
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协商变更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最高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若劳动者工资高于此标准)。
经济性裁员(需支付补偿):
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法定原因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同上)。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未履行法定程序、无合法依据),劳动者可要求:
3.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 合同终止的情形
关键提醒
若您涉及具体案件,建议提供解除原因、程序、工资标准等细节,以便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