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案由怎么写-张树峰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案由应写为“劳动报酬争议执行”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案由的确定依据
    案由是法律文书中对争议性质的概括,需准确反映案件核心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案由通常包含“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若原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已明确争议性质为“追索劳动报酬”,则案由应直接沿用;若未明确,可概括为“劳动报酬争议执行”。

  2. 具体填写场景

    • 执行申请书:在“案由”一栏填写“劳动报酬争议执行”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并注明生效法律文书的文号(如“(202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
    • 法院立案系统:部分法院立案系统会要求选择案由分类,此时需在“劳动争议”大类下选择“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或“其他劳动争议”,并在备注中说明“申请强制执行拖欠工资”。
  3. 注意事项

    • 与原案由一致:若案件已经过劳动仲裁或诉讼,强制执行阶段的案由应与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案由一致,避免因案由冲突导致立案受阻。
    • 证据材料准备:除填写案由外,还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注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信息),以加快执行进程。
    • 特殊情形处理: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导致工资争议与其他权益争议(如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混同,案由可写为“劳动争议执行”,并在执行申请书中明确请求事项为“强制执行拖欠工资XX元”。

建议:若对案由填写或执行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已仲裁/诉讼、生效文书内容等)提供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