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发生剐蹭后先自行商议各自报各自保险,后来又想交警定责,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但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
- 事故发生后尚未向保险公司报案或完成理赔流程
-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改变主意,选择向交警部门报案,请求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对于后续的保险理赔、民事赔偿等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 例如,双方在事故发生后初步协商各自报保险,但在进一步沟通中发现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存在较大争议,此时及时向交警报案,由交警进行专业、公正的责任认定,能够为后续的处理提供明确的依据,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理赔纠纷或民事赔偿纠纷。
- 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且保险公司已经介入处理,但尚未完成理赔
- 此时向交警报案也是可行的,但可能会对保险理赔的流程产生一定影响。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通常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的比例和金额。如果之前没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双方自行协商的情况以及现场勘查等初步判断进行理赔处理。
- 当后续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若与之前双方自行协商的责任情况不一致,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新的责任认定结果重新调整理赔方案。这可能会导致理赔时间的延长,因为需要重新审核和计算赔偿金额。例如,原本双方协商各自承担50%责任并报了保险,但交警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70%),另一方负次要责任(30%),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照新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之前可能已经进行的部分理赔工作需要重新梳理。
- 已经完成保险理赔
- 即便已经完成了保险理赔,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要求定责。不过,此时交警定责的主要意义可能不在于保险理赔(因为理赔已经完成),而在于明确事故责任,为可能存在的后续民事纠纷提供证据。
- 比如,在保险理赔完成后,受损一方发现车辆存在一些之前未发现的隐性损坏,或者认为对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导致自己遭受了其他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等),此时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双方责任和赔偿范围的重要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利益(如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之前的协商情况进行了足额赔付,而后续因责任认定变化产生新的赔偿需求),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抗辩或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