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是否可以有设计驻场费-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设计驻场费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层面

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禁止施工合同中约定设计驻场费。《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设计驻场费属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的费用范畴,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该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约定角度

  1. 明确费用性质与标准: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设计驻场费时,应当明确该费用的性质,比如是作为设计单位提供额外服务的报酬,还是包含在整体设计费用中的一部分但因驻场工作有特殊要求而单独列出。同时,要详细约定费用的计算标准,例如是按照驻场人员的人数、工作时间(日、周、月等)还是按照项目进度节点来计算费用。例如,合同可以约定“设计单位派驻[X]名专业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每人每天驻场费用为[X]元,按照实际驻场天数结算”。
  2. 约定支付方式与时间:除了费用标准,还需要明确设计驻场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支票等;支付时间可以根据项目进度来安排,比如按照每月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或者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比如约定“甲方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根据乙方提供的上月驻场人员考勤记录和费用清单,支付上月设计驻场费的[X]%,剩余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明确双方在设计驻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计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派遣合格的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及时的设计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建设单位则有义务为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如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驻场费。例如,合同可以约定“设计单位应确保驻场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施工现场的设计问题;建设单位应为驻场设计人员提供不少于[X]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

实际案例参考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很多施工合同都会约定设计驻场费。比如在一些大型的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由于项目规模大、设计复杂、施工周期长,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建设单位会与设计单位约定设计驻场费,要求设计单位派遣专业的设计团队长期驻场。这种约定不仅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也符合双方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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