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条件-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刑事辩护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主要依赖于对妨害行为的准确认定以及依法采取相应的排除措施。以下从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定义、种类、排除措施以及排除条件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定义与种类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指的是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故意实施的、扰乱行政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或行政管理正常进行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推拖、拒绝或妨碍调查、执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明,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阻止证人作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方法使原告撤诉,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以及对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进行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打击报复等。

二、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措施

针对上述妨害行为,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 训诫:对情节较轻的妨害行为,人民法院予以批评、警告,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责令其不再犯。
  2. 责令具结悔过:要求实施妨害行为的人书面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实施类似行为。
  3. 罚款:根据妨害行为的情节轻重,强制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罚款金额一般在一万元以下。
  4. 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妨害行为,可以限制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期限一般在十五日以下。

若妨害行为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

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条件

要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妨害行为必须现实存在且具有不法性:

    • 妨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存在的,且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妨害行为是基于合法原因或法律授权而产生的,则不构成可排除的妨害。
  2. 妨害行为必须对行政诉讼秩序或行政管理活动造成实际阻碍:

    • 妨害行为必须对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或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造成了实际阻碍或干扰。如果妨害行为并未对诉讼或管理活动产生实际影响,则无需采取排除措施。
  3. 排除措施必须依法进行且比例适当:

    • 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在采取排除措施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排除措施应与妨害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避免过度干预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4. 排除妨害行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在排除妨害行为时,必须确保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排除妨害行为会违反这一原则,那么该排除措施将不会得到支持。

举例说明:

假设在某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一方通过贿买证人的方式试图影响案件结果。这一行为明显构成了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可以依法对贿买证人的行为人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甚至拘留等排除措施。同时,如果贿买证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人民法院还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确保排除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过度干预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是维护行政诉讼秩序和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您遇到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或需要采取排除措施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