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免予起诉是多少条-张孝全律师|法行宝
2025-05-26 刑事辩护

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免予起诉”的条款已经为“不起诉”所取代,并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中。具体而言,不起诉制度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该条规定了若干种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下是对不起诉制度适用条件的详细解释:

  1. 法定不起诉: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酌定不起诉:

    •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免于起诉的具体条款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涉及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或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形。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