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事自己写公司给盖章吗-杨翠菊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离职证明是否自己写然后公司给盖章”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离职证明不能由劳动者自己撰写后仅由公司盖章,而是必须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离职证明的法律要求与盖章重要性

  1. 法律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即离职证明。
    • 离职证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这是法律对离职证明形式要件的基本要求。
  2. 盖章的重要性:

    • 公章是公司法人意志的体现,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意味着公司对离职证明内容的认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办理失业登记、申请新工作(尤其是背景审查严格的单位)、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涉及政府部门或其他重要机构的事务时,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凭证。

离职证明的撰写与盖章流程

  1. 撰写:

    • 离职证明应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内容应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入职与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原因等关键信息。
    • 撰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语言。
  2. 盖章:

    • 离职证明撰写完成后,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 公章应盖在离职证明的落款处,确保清晰可辨,不得模糊或遮挡文字。

注意事项

  • 劳动者角度:收到离职证明时,应仔细核对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确认是否已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如发现未盖章或有其他错误,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更正并重新出具离职证明。
  • 用人单位角度: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加盖公章时应使用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确保公章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这是法律对离职证明形式要件的基本要求。劳动者在收到离职证明时,应仔细核对并确认其法律效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