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对已公开的名人肖像进行二创是侵权吗-李永亮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侵权纠纷

结论:网络上对已公开的名人肖像进行二创是否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分析:

  1. 二创行为是否构成对原肖像权的侵犯:

    •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二创行为未经名人同意,且以盈利为目的或者对名人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很可能构成侵权。
    • 例外情况:如果二创行为属于对原肖像的合理使用,比如为了新闻报道、公共利益、评论、教学、研究等目的,且没有对原肖像进行丑化、污损或伪造,那么可能不构成侵权。但这种情况下的“合理使用”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通常不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 二创作品是否构成新的作品并享有著作权:

    • 构成新作品:如果二创作品在原肖像的基础上进行了独创性的表达,比如添加了新的元素、改变了原有的风格或表现手法等,那么该二创作品可能构成新的作品,并享有著作权。但即便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二创者可以随意使用原肖像,因为原肖像的著作权(或肖像权)仍然属于原作者(或肖像权人)。
    • 不构成新作品:如果二创作品只是简单地复制或模仿了原肖像,没有进行独创性的表达,那么该二创作品可能不构成新的作品,也不享有著作权。此时,二创行为更可能被视为对原肖像的侵权。
  3. 二创行为的法律后果:

    • 民事责任:如果二创行为构成侵权,二创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如果二创行为涉及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二创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建议:

  • 尊重原肖像权人的权益:在进行二创之前,最好先获得原肖像权人的同意或授权,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注意二创作品的独创性:如果希望二创作品享有著作权,应确保在原肖像的基础上进行了独创性的表达。
  • 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二创活动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丑化、污损或伪造等行为。

示例:

  • 假设某网友未经某明星同意,将其照片进行P图处理,添加了夸张的元素和搞笑的文字,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如果这种行为对明星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且未经明星同意,那么很可能构成侵权。
  • 假设某艺术家以某名人的照片为灵感来源,创作了一幅具有独创性的画作,并在画作中融入了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如果这幅画作与原照片在视觉上存在显著差异,且艺术家没有直接复制或模仿原照片,那么这幅画作可能构成新的作品,并享有著作权。但艺术家在展示或销售这幅画作时,仍需注意尊重原名人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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