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侵犯他人权利可以撤销吗-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承诺书若侵犯他人权利,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撤销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承诺书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1. 重大误解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情形描述:如果承诺人在作出承诺书时,对涉及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且该错误认识影响了其真实意思表示,例如对货物质量的误解导致作出的质量担保承诺,那么承诺人可以申请撤销承诺书。
  2. 欺诈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情形描述:如果一方通过故意隐瞒事实或编造虚假信息诱使另一方作出承诺书,如隐瞒车辆事故历史导致的购车承诺,那么受欺诈方有权撤销承诺书。
  3. 胁迫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情形描述:如果承诺书是在受到他人胁迫,即威胁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情况下作出的,如以伤害家人为要挟签署的放弃财产承诺,那么受胁迫方可申请撤销承诺书。
  4. 显失公平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情形描述:如果承诺书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公平,且这种不公平是由于利用了另一方的不利处境或弱势地位造成的,如消费者因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迫接受的高额违约金条款,那么受损害方可申请撤销承诺书。
  5. 附条件或附期限未成就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情形描述:如果承诺书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而这些条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届至,如项目获批作为出资条件的承诺书,在项目未获批时,承诺书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也无需履行承诺书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避免了因履行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的承诺书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二、承诺书撤销的法律程序

  1. 收集证据:承诺人需收集能证明承诺书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证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相关事实的证据。
  2. 提起诉讼或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撤销承诺书。
  3. 等待裁决: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若支持撤销请求,则承诺书自始无效。

三、承诺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 撤销:发生在承诺书已经生效后,需满足法定情形,并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 撤回:发生在承诺书生效前,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用于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

建议:如果您认为承诺书侵犯了他人权利,并希望撤销它,请务必按照上述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并确保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请求。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