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干股未实缴是否构成犯罪-罗国清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刑事辩护

收受干股未实缴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若收受干股行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而干股(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股份)通常被视为一种财产性利益。

  1.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后,并未实际出资,但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谋取了利益:

    • 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受贿罪。因为干股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其价值可以量化,且收受干股与为对方谋取利益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2.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时,并未明确为对方谋取利益,或者收受干股后并未实际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谋取利益:

    •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干股的价值较小,且没有明确的谋利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干股价值较大,或者存在潜在的谋利可能性,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二、若收受干股行为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样地,干股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也可能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对象。

  1. 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后,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谋取了利益,且干股价值较大:

    • 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收受干股与为对方谋取利益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且干股价值可以量化。
  2. 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时,并未明确为对方谋取利益,或者收受干股后并未实际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谋取利益,且干股价值较小:

    • 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因为缺乏明确的谋利行为和较大的干股价值,难以认定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干股价值的认定:

    • 在判断收受干股是否构成犯罪时,干股的价值是一个关键因素。干股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市场价值等方式进行确定。如果干股价值较小,可能难以构成犯罪;但如果干股价值较大,则更容易被认定为犯罪。
  2. 谋利行为的认定:

    • 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后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也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谋利行为可以是实际的利益输送,也可以是潜在的、可能的利益输送。
  3. 法律后果:

    • 如果构成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同时,还可能面临职业上的限制和声誉上的损失。

总结与建议:

收受干股未实缴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身份(国家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干股的价值、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等。因此,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