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物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陈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房产纠纷

聘请物业(即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决定程序,即需要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过半数的参与表决业主同意。

二、具体比例要求

  1. 参与表决的业主比例:

    •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 人数占比也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 同意的业主比例:

    • 在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需同意。
    • 参与表决的人数也需过半数同意。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确保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 在召开业主大会或进行书面征求意见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位业主都有平等的表决权。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2. 准确计算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

    • 在计算时,应以不动产登记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应确保代理人的表决权得到合法授权。
  3. 及时公示表决结果:

    • 表决结束后,应及时将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 如果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行职责,那么选聘物业的决定可能需要由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代为组织表决。
  • 在表决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对表决事项存在重大分歧或争议,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结与建议:

选聘物业是一个涉及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作为业主,您应积极参与表决过程,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选聘物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困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