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是否可以让本人自提的问题,这需要依据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来明确回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个人人事档案是不允许由本人自行提取和保管的。这一规定主要基于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性考虑。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它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而言,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具体来说,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也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这一规定确保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了档案在个人手中可能遭受的损坏、丢失或篡改等风险。
那么,档案应该如何转递和接收呢?一般来说,档案的转递和接收是由相关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来完成的。例如,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他们的档案会根据就业去向的不同而转递到相应的单位或机构。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会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档案会转递到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档案可转递到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因此,如果您需要处理档案相关的事宜,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转递和接收流程,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这样可以确保您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和合理利用,为您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