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劳动纠纷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 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这是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2. 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 当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如证明职工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考勤记录、现场证人证言、相关规章制度等。
  3. 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初步举证责任

    •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些基本证据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些证据通常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职责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职工、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予以协助。
    • 对于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若用人单位拒不举证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反驳工伤主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建议:

  • 对于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务必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的事实。同时,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证据。
  • 对于用人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证据留存机制。在职工受伤后,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现场监控视频等,以应对可能的工伤认定申请。若不认为是工伤,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可能后果:

  •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非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据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及调查核实情况,倾向于认定该伤害为工伤。这将导致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
  • 若职工或其近亲属无法提供初步证据支持其工伤主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无法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导致职工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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