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您未签字,您可按以下要点撰写书面说明,以维护自身权益:
说明的标题与称谓
标题可写为“关于XX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称谓写“致XX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
正文核心内容
说明的结尾与落款
结尾可写“恳请单位依法处理,否则将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并留下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日期,必要时可手写签名或按手印。
注意事项:
示例片段: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XXX。XXXX年XX月XX日,贵司在未与本人协商一致且本人未签字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之规定。现本人要求贵司:1. 立即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2. 若坚持解除,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XX元(计算方式:月工资XX元×工作年限XX年×2)。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
如有其他细节需补充或需要法律文书模板,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