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系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用于补偿因工伤死亡职工的丧葬费用。根据规定,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通常为统筹地区(或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月数一般为6个月。具体来说,有的地区可能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来计发,但具体比例和基数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这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抚恤金的计发基数通常也是统筹地区(或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标准为:
同时,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以确保抚恤金的合理分配。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给予因工伤死亡职工近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其标准通常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一补助金旨在为职工近亲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特殊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当职工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项主要待遇。这些待遇的具体标准和计发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