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人骗女朋友的钱不还犯法吗-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的人骗女朋友的钱不还,这一行为确实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民事法律角度:

    • 借贷关系:如果监外执行的人与女朋友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且有证据证明(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那么不还钱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照约定返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等。
    • 欺诈行为:如果监外执行的人在借款时就有不还的意图,或者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女朋友的钱财,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在民事法律上,欺诈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受欺诈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2. 刑事法律角度:

    • 诈骗罪:如果监外执行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女朋友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累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监外执行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如果其前罪与后罪之间不满足累犯的时间条件或者刑罚条件,则不构成累犯。不过,即使不构成累犯,其监外执行的身份也可能在量刑时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3. 监外执行期间的特殊规定:

    • 遵守规定:监外执行的人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如果其骗取女朋友的钱财不还,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或刑事法律,也可能违反了监外执行期间的监督管理规定,导致监外执行被撤销,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建议:

  • 如果女朋友发现监外执行的人有骗钱不还的行为,首先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贷关系或欺诈行为的存在。
  • 其次,可以尝试与监外执行的人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钱财。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 如果怀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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