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 债务人单方未履行完毕怎么办-詹振郊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经济纠纷

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债务人单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处理方式主要依赖于管理人的决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管理人的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拥有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权利。这一规定赋予了管理人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最大化债务人财产的价值,并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二、行使选择权的期限

管理人需要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的二个月内,或者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明确通知对方当事人其决定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如果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行使这一权利,那么合同将被视为自动解除。

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与后果

  1. 条件: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对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但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债权的实现。如果管理人拒绝提供担保,那么合同将被视为解除。

  2. 后果: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但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因继续履行合同而给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管理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1. 债权申报:合同解除后,对方当事人有权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一损害赔偿额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2. 破产清偿顺序: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将作为普通债权来处理。这意味着,在清偿顺序上,它可能位于有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等之后。

  3. 财产取回:如果债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占有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那么在合同解除后,对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取回该财产。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沟通:在处理这类合同时,管理人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决策及理由,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2. 法律咨询:由于破产程序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管理人应考虑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其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3. 透明公开:管理人应确保其决策过程透明公开,接受债权人和法院的监督,以增强其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在破产程序中处理债务人单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时,管理人应充分考虑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及时、合理地行使选择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