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可以主持调解吗-李再庆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公司事务

市场监管辅助人员一般不可以主持调解,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参与辅助性工作。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地位与权限限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且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辅助人员(如协管员、临时工)通常未取得执法证,不具备独立主持调解的法定资格,其职责限于协助执法人员完成程序性事务(如记录、送达文书等)。

  2. 例外情形:委托或授权下的参与
    若辅助人员经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委托或执法人员书面授权,可参与调解过程并记录双方意见,但最终调解协议仍需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签署确认。实践中,部分地区可能通过规范性文件允许辅助人员在执法人员指导下开展辅助性调解工作,但需严格限定在非决定性环节。

  3. 实务建议

    • 对消费者/经营者:若遇到辅助人员单独主持调解,可要求其出示执法证件或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其权限,避免因主体不适格导致调解协议无效。
    • 对辅助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责边界,避免越权处理实质性争议,否则可能面临行政程序违法风险。
    • 对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培训、公示等方式规范辅助人员参与调解的流程,防止因程序瑕疵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件中的调解主体合法性,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结合《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