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工会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程序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有深度的成立工会的程序指南:
一、筹备建会阶段
成立工会筹建小组:
- 由3至5人组成,或指定专人负责筹备工作。
- 筹建小组应包含对工会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的人员。
向上级总工会提交书面申请:
- 申请内容应包括筹建工会的理由、目的、筹建小组成员情况等。
- 上级总工会批复后,开始正式筹建工会。
宣传发动:
- 广泛深入地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 宣传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使职工了解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
二、发展会员阶段
发出建立工会组织的通告:
- 以通知或会议形式,向全体职工发出建立工会组织的通告。
发放入会申请表和会员登记表:
- 向职工发放《入会申请表》和《会员登记表》,接受职工加入工会的申请。
- 筹备小组成员应率先入会,起到示范作用。
建立工会小组:
-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车间(科室)分会、班组工会小组,便于组织和管理。
三、提名候选阶段
确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 根据会员人数,确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及候选人。
- 候选人应由会员民主推荐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报上级总工会批复后,向全体会员公示5个工作日。
确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如适用):
- 如果女会员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应设立女职工委员会,并确定候选人。
四、民主选举阶段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 10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1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工会领导班子:
- 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如适用)的委员。
- 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其他各项选举实行等额选举。
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主任:
- 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主任。
- 主席、副主席也可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五、报告选举结果阶段
上报选举结果:
-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于10个工作日之内上报上级总工会。
- 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工会会员花名册》和《工会组织登记表》。
等待上级总工会批复:
- 上级总工会将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确认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后续手续办理阶段
办理工会法人证书:
- 工会成立后,填写《工会法人资格申请表》,向区总工会申请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刊刻工会印章:
- 凭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上级工会建会批复到公安局指定单位办理刊刻工会委员会、工会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工会财务印章各一枚。
开设工会账户:
- 凭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上级工会建会批复到银行开设工会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七、会后事项
向上一级工会报送相关材料:
- 包括选举结果的报告、《基层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会干部任免呈报表》等。
等待上级工会进一步批复或指导:
- 上级工会可能会对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批复或指导。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完成工会的成立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确保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与上级工会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指导,有助于工会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