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到期 不续签 还要履行合同怎么办-凌菊媚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工程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则上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一般无需继续履行;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仍需履行部分义务或承担相应责任。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合同自然终止,无后续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到期且未续签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若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如工程已竣工验收、款项已结清),双方均无需再履行合同内容。此时若一方强行要求继续施工或付款,另一方有权拒绝,并可通过书面通知明确合同已终止,避免纠纷。

  2. 存在附条件或附期限条款,需按约定履行
    若合同中约定了“到期后需完成收尾工作”“质保期内的维修义务”等附条件条款,即使合同到期,承包方仍需在条件成就时履行相应义务(如保修期内的维修)。例如,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后2年质保期”,则到期后2年内承包方仍需承担维修责任,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赔偿。

  3. 合同未履行完毕,可能构成违约
    若合同到期时工程未完工(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双方未就延期达成一致,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结算已完工部分款项。但若承包方单方停工导致工程烂尾,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发包方损失)。此时建议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续履行方式或赔偿方案。

  4. 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需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八十条,若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仍需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如移交工程资料、配合竣工备案),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承包方拒不交付施工图纸导致发包方无法办理产权证,需赔偿对方损失。

行动建议:

  • 立即核对合同条款,确认是否存在附条件义务或后合同义务;
  • 若对方无理要求继续履行,可发送书面《合同终止告知函》,明确拒绝并留存证据;
  • 若存在未结清款项或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谈判或提起诉讼,避免损失扩大。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纠纷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制定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