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工资只发80 合法吗-吕成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只发80%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1. 若试用期工资本身符合法律规定,但被辞退时仅支付80%的约定工资:

    • 不合法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试用期工资本身已满足上述条件(即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被辞退时,用人单位仅支付约定工资的80%作为全部工资,则此做法不合法。因为试用期工资的80%限制是针对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的比例关系,而非被辞退时的工资支付标准。被辞退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已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包括试用期工资(若已按约定支付)或应支付的工资差额(若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的80%)。
    • 合法情形:若试用期工资本身就按约定工资的80%支付,且该80%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较高者为准),同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被辞退时,用人单位已按此标准支付了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则此做法合法。但需注意,这里的“合法”仅指工资支付标准本身,若辞退行为本身违法(如无合法理由辞退),则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违法辞退的法律责任。
  2. 若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不合法:无论被辞退时支付多少工资,只要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并可能因此获得其他法律救济(如经济补偿金等,具体取决于辞退的合法性)。

建议与行动:

  • 核实工资标准:首先,劳动者应核实自己的试用期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是否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要求补足工资:若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或被辞退时未支付全部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差额。
  • 咨询专业意见:若对工资支付或辞退行为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示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为每月5000元,但实际支付时仅按4000元(即约定工资的80%)支付,且该4000元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且用人单位已按4000元的标准支付了全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则此做法在工资支付标准本身上是合法的(但需注意辞退的合法性)。然而,若用人单位在辞退时仅支付了3200元(即约定工资的64%),则此做法不合法,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剩余的800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