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禁止的十二种违规行为-韩丹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了十二种严重违反保密法的行为。这些行为均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被严格禁止,并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分;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这十二种违规行为的详细解析: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 非法获取指的是通过窃取、刺探、收买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家秘密载体;非法持有则是指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该秘密载体,或者应知悉但未经手续私自留存。这种行为直接威胁到国家秘密的安全。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 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都是严格禁止的。这些行为破坏了国家秘密的管理秩序,极易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 普通邮政、快递等渠道缺乏必要的保密措施,使用这些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将严重威胁其安全性,容易造成泄露。
  4.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未经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需经过严格审批,以确保境外安全。未经批准的行为将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因此被严格禁止。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 未经授权对国家秘密进行复制、记录到其他介质或存储在非保密设备中,如使用私人移动硬盘拷贝国家秘密资料,同样构成严重违规。这些行为增加了泄露风险,因为信息若管理不善,极易被扩散。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 私人交往和通信通常缺乏保密措施,涉及国家秘密将使其面临泄露给不应知悉人员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非工作场合谈论或传递国家秘密。
  7.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 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络是开放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信也无法保障信息安全,极易导致泄露。因此,严禁通过这些渠道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8.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 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存储着大量国家秘密信息。将这些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黑客等可能通过网络攻击手段获取这些秘密信息,严重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9.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 不同网络环境的安全级别不同,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信息交换将威胁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换机制和安全防护体系。
  10.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 非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没有经过专门的保密技术处理和管理,不具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条件。使用这些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极易导致秘密信息泄露。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 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手段。擅自卸载或修改这些程序,会破坏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增加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 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可能仍然残留有国家秘密信息。如果不经过安全技术处理就随意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他用,可能使这些秘密信息被恢复和获取,造成泄露。

法律建议:所有机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对于违反《保密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或你所在的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管理或使用,建议定期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并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以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

可能后果:若违反上述保密法规,将依法受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罚。因此,务必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